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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些特别原因,两边当事人洽谈一致,通过充沛交流和洽谈,决议对原合同进行降价处理,以到达协作共赢的意图。
本协议自两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收效,具有平等法律上的约束力。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两边当事人应在洽谈一致的基础上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未经两边当事人书面赞同,不得转让或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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