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染整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 4287—2012)实施至今已经一年有余,但尚未在全国落实,实施新标准的地区,仍存在企业大范围排放超标的情况。一年之后,也就是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也将执行这一标准,企业是否做好了准备?达标排放的难度到底在哪?
日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发布第三期纺织业调研报告,细数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呼吁企业发挥绿色供应链的倒逼作用,促使印染企业提高处理要求。
但是,Polo、Uniqlo、雅戈尔等品牌消极回避供应链违规超标的行为,违背了企业社会责任要求。
报告指出,我国拥有超过5万家纺织工厂,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大多分布在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其中污染排放强度最高的印染整理环节,大多分布在在浙江、江苏等5省,浙江的绍兴、萧山,江苏的吴江、常州以及福建的石狮等地区尤其集中。上述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超越环境承载力。
浙江省有关部门公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当地印染企业排放出现了大范围违规超标的情况,2013年上半年,超标印染公司数超过400家,占全省超标排放企业总数的90%以上。
浙江省绍兴县是全国纺织生产能力最大的产业集群基地,印染产量占全国的1/3,并拥有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浙江省最集中的两个纺织工业园区——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和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的污水最终都汇入杭州湾。根据《2011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我国9个重要海湾中,杭州湾水质极差,全部属于劣四类海水。《2012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中对杭州湾也有类似描述,称其“全部为劣四类水质”、“水体处于严重富营养化状态”。
在印染行业高度集中的绍兴市,水污染形势同样严峻。根据《绍兴市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绍兴市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占65.7%。
我国太湖流域地区的河流湖泊污染也相当普遍,根据《2011年度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水资源公报》,全年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14.2%。在太湖流域,拥有江苏省千亿纺织服装产业三大基地:常熟、吴江和江阴。
在纺织印染企业集中的珠三角地区,河流水质和珠江口水质亦不容乐观。水利部珠江委发布的《珠江片水资源公报2011》显示,水资源二级区中,水质最差的为珠江三角洲,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49.6%,劣Ⅴ类河长比例达24.7%。《2012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水质劣于《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的海域面积比例为6.5%,主要位于在珠江口和局部港湾海域。
近年来,慢慢的变多的纺织企业实施了纳管排放,在预处理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和处理。由于纳管排放的企业多数执行原标准中的Ⅲ级排放标准,而Ⅲ级排放标准过于宽松,大量印染厂的纳管废水未达到预处理要求。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严重超标,处理负荷加大,往往造成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没能力进行相对有效的后续处理,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现象更严重,集中处理反而造成集中污染。
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和福建等纺织业大省都存在这样的情况。比如,在浙江省杭州市纺织印染企业集中的萧山临江工业园区,负责处理这一工业园区废水的临江污水处理厂在2013年多次出现出水氨氮、总氮和苯胺类超标的污染记录。显然,要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大幅加严对纺织企业预处理的要求,提高纳管排放标准。
与旧标准相比,已生效的新标准《纺织染整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提高了排放要求,收紧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氨氮等指标的排放限值;二是控制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收紧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二氧化氯等排放限值,而且苯胺类、六价铬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得检出;三是增设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指标,以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四是增设总氮、总磷指标,以强化对水体富营养化的控制,满足环境管理需求;五是设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防止稀释排放,促进企业节约用水。
特别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新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污染物的Ⅱ级和Ⅲ级排放标准,代之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标准,由此大幅度的提高了排放规定要求,尤其是对企业纳管排放的标准要求。
但环保组织在调研中发现,国内多个地区尚未全方面执行新标准。在染整产业高度集中的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和山东5省中,只有浙江和福建两省较为严格地执行了新标准,广东、江苏、山东3省未完全实施新标准。
同时,福建、山东存在监督性监测信息数据显示的排放限值与在线监测显示的排放限值不一致的现象,仅浙江省较全面地披露了企业违反新标准的数据。
在第三期纺织业调研报告中,重点对浙江省的情况做了关注。根据2013年浙江省对重点污染源所做的季报,纺织企业大范围违反新的排放标准。
2013年5月15日,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发布的《2013年第1季度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显示,浙江省开展监督性监测的省控(含国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共1089家,有423家存在超标排放情况。造成超标率如此之高的原因是纺织企业大范围超标,超标的纺织公司数为391家,占全省超标企业总数的92.4%。
纺织业调研报告认为,部分新标准实施地区的纺织印染企业已出现大范围超标排放的现象,且超标公司数呈一定的递增趋势。同时,根据新标准要求,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也将实施第二阶段的限值要求。
届时,部分污染物指标的排放要求将逐步提升,如企业未能提前准备好,超标现象可能会更加严重。
随着对印染废污水处理要求的提高,印染污泥量也会明显地增加,企业应关注这一问题。朝露环保公益服务中心主任徐磐石表示。
目前,印染废污水处理基本采用物化法与生化法结合,其中大范围的应用活性污泥法,但是它会产生大量剩余污泥。新标准实施后,印染企业进管污水的COD浓度由1000mg/L降低到200mg/L。标准提高后,污水处理之后的污泥产生量也随之增加。
绍兴县有200多家印染企业,每天产生印染污泥2100吨左右;绍兴市区也有50家规模以上印染企业,每天产生污泥约400吨。二者相加,绍兴县和市区的印染企业每天产生污泥总量多达2500吨。但是,目前绍兴市区处置污泥的专业公司只有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县的污泥处理项目还没有运行。
污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以及印染污泥处置制度不规范,导致印染污泥被随意倾倒至农田、水土附近的现象频频发生。
绍兴市环保局监测站人员表示,“目前,绍兴随意倾倒的印染污泥中,不少存在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包括铅、汞、铬等。”朝露环保公益服务中心对污泥取样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确实发现污泥重金属超标。
绿色江南负责人方应君说:“纺织印染行业污染对沿海部分较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已形成制约,推动品牌产业链清洁生产,推动绿色选择特别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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